截至2020年9月,国五外地车不可以转入北京。
根据《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登记)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环卫两个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中b阶段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登记)的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中b阶段要求。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须满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中b阶段要求。
扩展资料
北京市机动车转入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档案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机动车转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