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
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
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
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
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周末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
不限纳毕车辆
一、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孝银、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洞慎芹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