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农民、农业机械作业组织可以按照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本地或者外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各项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有偿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遵循公正、公开、规范、方便的原则,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跨区作业市场。
第十三条 跨区作业期间,引进联合收割机作业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在本县范围内设立接待服务站,负责到达本辖区内的联合收割机的接待和服务工作,保障外来机车和机手的安全和利益。
加强农机用油供应。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部门协调联动,确保“三夏”期间燃油货源供应。确保油料供应渠道畅通,保障农机作业用油。强化农机维修服务。
为有力有序有效地组织好今年“三夏”农机跨区作业大会战,农业农村部将派出督导组,深入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河北等小麦主产省督导“三夏”生产管理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夏粮颗粒归仓、秋粮适时播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其指定的农业机械产品。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运输联合收割机免费政策运输联合收割机免费政策: 必须持有《跨区作业证》 必须符合装载限值超过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行驶。
收割机免过路费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联合收割机在以下时间段免费通行: 自5月27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经查验合格后免收车辆通行费。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可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跨区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免收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上不允许联合收割机通行。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度降低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
载运联合收割机等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合法通行,并依法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免。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显示,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