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二车限行规定是什么根据天津市《关于高排放轻型汽油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原国家一、二级标准):1。车辆首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前。2.以汽油为燃料的小型和微型客车以及轻型和微型卡车。3.环境保护部车型批准目录中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的车辆。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将被限制。请注意,所有条件都同时满足。如有违反,属于“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不扣分。附法律法规:自2018年1月1日起,天津等城市对高排放(原国家一、二级标准)轻型汽油车发放号牌(含临时号牌),工作日禁止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道路通行(因法定节假日在周六、周日工作的除外)。高排放轻型汽油车(原国一、国二标准)是指2008年7月1日前属于环境保护部车型核准目录的以汽油为燃料的小型、微型客车和轻型、微型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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