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间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通知》要求,从11月11日起至12月31日,保定市区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清苑区、满城区、徐水区参照执行;其他县(市)及白沟新城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2017年1月1日以后,视空气质量情况再行出台限行措施。对应急、执法、皮并民生、营运及特殊家庭必须用车的,由交明握卜警发放通行证通行。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1日起,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原激穗则: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黄牌货车继续实行限行绕行措施,主城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时限行。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同时遵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五)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保定限号范围市区内。保定市限号措宽磨施包括保定市高新区、莲池区、裕华区等市区,主要实行于保定市区。限号时间分别为早晚高峰时段的七点半至九点、十六点三十慎侍至十八点半慎孝斗。在限号期间,限行车辆需遵守规定时间内不能行驶的规定,否则将被依法处罚。限号措施的实行旨在缓解交通拥堵和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市民的出行效率和生活质量。